《意見》分為七部分:
第一部分,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。
第二部分,健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。包括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,加強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,加強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能力建設,完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。
第三部分,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。包括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,強化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,加強突發應急狀態下康復醫療隊伍儲備。
第四部分,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。包括完善康復醫療工作制度、服務指南和技術規范,加強康復醫療能力建設,提高基層康復醫療能力,提升中醫康復服務能力。
第五部分,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。包括逐步推進康復與臨床多學科合作模式,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,推動康復醫療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。
第六部分,加大支持保障力度。包括統籌完善康復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管理,調動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積極性,加強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,推動康復醫療相關產業發展。
第七部分,組織實施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部門職責,強化指導評估,加大宣傳力度。